市民政局四轮驱动助推志愿服务组织健康发展
规范登记。对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直接登记;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实施备案管理。全市共登记志愿服务组织68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备案志愿服务组织126家。
拓宽渠道。通过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投入124万元立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组织项目68个,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社工+志愿者协作服务等模式,推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和常态化。
培育人才。出台激励政策,鼓励辖区内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从事志愿者服务;引进社工专业人才,开展志愿者服务培训,培养一支专业的社工服务队伍。
加强督导。采取登记审查、业务指导、年度报告、联合执法、检查评估等措施,督导志愿服务组织合法、规范开展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成立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直属大队,下设应急抢险分队、应急医疗分队、社区服务分队,对青年志愿者进行分类引导、分类管理、分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