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7日作出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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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开江县寒树湾矿石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0]12号 | 2020年8月6日 |
2 | 关于调味面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0]13号 | 2020年8月6日 |
3 | 关于开江复康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0]14号 | 2020年8月6日 |
4 | 关于年产12000吨玉米胚芽油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0]15号 | 2020年8月7日 |
2020年8月6日至8月7日审批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