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公共图书馆是市民的终身学习场所,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贯彻《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广州市《“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2015-2020)》(穗文广新〔2015〕882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需科学统筹谋划图书馆建设工作,并按时完成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发挥各级公共图书馆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提升基层图书馆服务效能。参考广东省、广州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的要求,做好公共图书馆最后一公里的服务,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多级投入、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城乡统筹,加大投入,积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总分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实现《规划》的各项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区域总馆的资源优势,建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公共图书馆,以读者需求为导向,扶持滞后区域的图书馆服务点建设,重点推动并支持镇(街)分馆建设,兼顾推进村(社区)服务点的建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力促进我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构建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满足公众对知识、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的需求,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二)总体目标
参考《条例》、《规划》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置适度超前的指标体系。建设以区图书馆为区域总馆,镇(街)图书馆为分馆,村(社区)图书室为延伸服务点,学校及其它类型图书馆(室)为补充的三级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形成全区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配套、纸质信息资源与数字信息资源相结合、基本服务与特殊服务协调发展的格局,实现统一平台、统一规范、统一标识、统一物流,为公众提供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原则
按照“示范性、开放性、专业化、标准化”的原则逐步推进。
示范性:积极打造示范性镇(街)分馆,带动全区图书馆服务点的建设,为全区公共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的进一步整合积累经验。
开放性: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相关镇(街)分馆整合资源、协同发展、互动发展。
专业性:采取调整、提升等措施,整合现有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资源,定期更新文献信息资源,统一培训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
标准化:设置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管理,通过“统一平台、统一规范、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推进服务网点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二)建设模式
在政府主导、多级投入、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下,建立普遍均等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总分馆服务,形成统一的宣传标识,统一的业务规范,建立便捷的通借通还文献分拣传递物流体系,探索政府购买物流服务方式,通过智慧终端通借通还,并推进社区智慧政务服务点与村(社区)的图书馆(室)或者服务网点共建共享。区、镇(街)共同投入,加大对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建设区域总馆,镇(街)负责建设分馆,本区有关部门在场地、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支持。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的图书馆及服务点,场地、人员、管理等由业主方负责,区域总馆提供文献资源和业务支持。
依据《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条例》及《规划》有关要求,建立全区统一的总分馆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2020年前实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全部开通通借通还服务;鼓励村(社区)图书室、服务点等参与通借通还服务。鼓励公共图书馆采用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简称RFID)技术进行通借通还服务。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点统一标识,镇(街)统一使用“白云区图书馆XX分馆”,村(社区)加挂“白云区图书馆XX村(社区)服务点”的牌子;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度文献资源、统一提供数字资源、统一文献采访和编目。
(三)建设标准及任务分工
1.场馆建设。根据《规划》及《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穗文广新〔2016〕402号)有关规定,区、镇(街)、村(社区)图书馆(室)分别按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建设规模和功能设置可适当超前。
区域总馆建设标准。区域总馆的建筑面积与我区常住人口数挂钩,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3.5平方米。区域总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读区域,少年儿童阅览区域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馆借阅服务区域面积20%。区域总馆应当独立建设。(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住建水局、区国规局、区财政局、区城市更新局)
镇(街)分馆建设标准。常住人口超过10万的镇,分馆面积应当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阅览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常住人口10万以下的镇和街道,分馆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阅览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镇(街)分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读区域,少年儿童阅览区域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馆借阅服务区域面积20%。镇(街)分馆或者村(社区)图书室可以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或者利用其它现有建筑建设,但应当满足图书馆(室)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自成一区,设置单独出入口。(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住建水局、区国规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城市更新局)
图书馆(室)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原则,选址要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服务人口是指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并适当考虑人口增长因素。可与社会相关机构合作,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图书室或服务网点建设,在学校、企业、地铁站、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图书室或在社区智慧政务服务点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图书馆(室)应以服务读者为中心,与本行业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安全节能、朝向和通风良好。(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住建水局、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区城市更新局)
2.硬件设施。区域总馆的计算机总数量应当不少于100台,其中读者使用计算机数量不少于60台,读者用机中的OPAC计算机数量不少于8台,区图书馆宽带接入不低于100兆,服务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区政务中心)
镇(街)分馆计算机总数量应当不少于12台,其中读者使用计算机数量不少于10台,读者用机中的OPAC计算机数量不少于2台。镇(街)分馆网络独占带宽不低于20兆,服务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图书馆应当配备读卡器、扫描***、RFID防盗设施、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等基本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或简易消防设施,鼓励各级图书馆配备适当数量的自助服务设施。区域总馆应当设置盲人阅览室和残疾人专座,其它图书馆可视自身情况设置。(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3.馆藏建设。常住人口达到10万以上的镇,分馆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不少于3万册(件)、报刊不少于200种;常住人口少于10万的镇和街道,分馆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不少于1.5万册(件)、报刊不少于100种。镇(街)分馆年均新增入藏纸质信息资源不得少于2000册(件)。到2020年,区、镇(街)图书馆馆藏纸质信息资源合计应当达到人均2册(件)以上,年人均新增入藏纸质信息资源不得少于0.14册(件),由总馆统一采编调配。图书馆纸质馆藏图书中未成年人图书比例应达20%以上;镇(街)分馆或服务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杂志、报纸比例,并自行订购;区域总馆负责协调市级中心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及自身建立的特色数字资源,向分馆及服务网点开放使用。鼓励各级图书馆结合本地区域特点、人文环境、产业优势等因素,加强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建立和发展专题馆藏或专题图书馆。(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
4.管理规范。图书馆应当建立完善的相关管理制度,服务范围、服务指南、读者意见箱(簿)等在图书馆入口处、馆内显著位置公示,如《管理员制度》、《图书借阅制度》、《管理制度》等,并布置服务环境,营造读书氛围。区域总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63小时,镇(街)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错峰开放时间不得低于周开放时间的20%,周末开放不少于1天。学校寒暑假期间,图书馆开放时间应当适当延长。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时间。图书馆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或者闭馆的,除遇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外,应当提前7日公示。图书管理做到分类明确,美观整齐,归架迅速,标识醒目。区文广新局、区域总馆定期对分馆的管理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
5.人力资源。人员配备应当按照服务的常住人口每1.5万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以多形式、多类型配备,应当结合服务时间、馆舍规模、馆藏资源数量、用户服务量等因素,为各级公共图书馆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镇(街)图书分馆至少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图书馆新进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区文广新局、区域总馆定期以多种形式参与分馆工作人员的考核,并在该人员年度考核评分中占一定比例。(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文广新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
6.设立区域总馆办公室。区域总馆办公室设在区域总馆,主要职责有:负责指导基层建设分馆,有序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分馆日常业务开展;指导村、社区因地制宜推进图书室或者服务网点建设,在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图书室或者服务网点;组织开展分馆员工的业务培训、学习等工作,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12学时的业务培训课程;负责组织分馆开展各类活动和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各镇街)
7.软件建设。区域总馆应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现有图书馆系统功能,加强互联网服务建设;与白云信息网、“白云政务”微信公众号整合,实现资源和渠道共享;与白云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社区智慧政务平台联动,实现图书服务社区化。(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政务办)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作协调机制
设立我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协调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文广新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财政、规划、编办、人社、文化等部门以及各镇街分管领导组成,负责领导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在区文广新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切实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包括人员(含在编人员、雇员、志愿者等)、运行经费等问题,确保总分馆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住建水局、区国规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市更新局、各镇街)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规划。区域总馆经费由区文广新局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各镇街图书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使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服务范围、服务需求、服务功能等相适应。(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机制
区域总馆由区文广新局牵头按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各镇、街结合本地区图书馆服务时间、馆舍规模、馆藏资源数量、用户服务量等因素配足工作人员,必须配有专职人员负责图书馆的日常开放工作,确保公共图书馆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区域总馆加强对镇(街)和村(社区)图书馆(室)业务人员的组织培训,确保质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图书馆从业人员参与相关继续教育及职称评审申报,各职能部门应为图书馆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职称评审提供必要支持。(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四)建立年度考核机制
为配合方案的贯彻落实,参照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图书馆考核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有关实施主体单位进行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与服务情况等建设项目内容的考核,并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住建水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
五、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6年)
1.区文广新局牵头起草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完善并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2.召开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工作会,部署实施工作;
3.区域总馆负责起草制定相关服务规范细则、开展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2018年)
1.启动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完成80%以上的镇(街)图书分馆改造,实现通借通还。
2.区图书馆启动新馆建设或旧馆改、扩建。
3.推动建立主题图书馆或建设专题馆藏。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9-2020年)
参照市关于图书馆第三方评估的有关标准,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牵头组织工作组,根据建设标准,对区域总馆及各镇(街)分馆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