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公开比选增殖放流鱼苗供应企业的公告
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和《广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规划》(2016-2020)文件有关部署,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比选增殖放流鱼苗供应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供苗任务
供应的鱼苗品种规格及数量如下表:
二、企业资质与工作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三)鱼苗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疫机构检验,并提供苗种检疫证明;
(四)鱼苗采取充氧袋装发货,企业配合做好现场数量清点及公证工作;
(五)现场清点的数量达不到合同所约定的,供苗企业应在七天内补齐。
三、比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申请成为广州市白云区增殖放流鱼苗供应企业的,请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项目报价,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性质、专业队伍、项目经验、工作方案等)。请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二)比选评审。由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代表构成比选评审小组,对报名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就申报单位资质、工作经验、工作方案的可行性、人员和设备保障能力和服务报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用。如出现评分相同,则按评分表中“工作经验”来评定,该项评分高者优先。
(三)公示备案。比选评审结果将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广州市白云区增殖放流鱼苗供应企业,并签订项目合同。
四、其它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万元,报价包含苗种检疫、包装、运输及公证等费用,超过8万元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参与比选评审的资格。
(二)申报单位请及时提供报名材料,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三)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四)如报名企业有2家或2家以上,将通过评分的方式选取1家得分最高的企业为广州市白云区增殖放流鱼苗供应企业;如只有1家企业报名,且该企业符合报名资格,则由该企业直接获得服务资格。评分标准详见***。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报名(即电话报名,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7日
联系人:李文清,陈志余
联系电话:020-31238005,020-31238040
电子邮箱:nynczfsd@by.gov.cn
***:评分标准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