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科学民主法制决策
8月20日上午,天河区区长林道平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天河区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审查办法”)。林道平强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是大势所趋,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要通过改革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机制。要通过落实《审查办法》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广州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区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订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
《改革方案》共分为总体目标、组织保障、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四个部分。本次改革坚持以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为原则,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大力清理、压减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实现行政审批、备案职权法定化、规范化,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区政府建立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负责牵头推进清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配合清理市下放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向社会组织转移审批职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完善行政审批监管体系,建立行政审批长效管理机制,以及保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致性等8项工作任务。经过反馈、清理、汇总、审查等各工作环节,2013年5月30日前,我区将向社会公布《天河区第五轮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3年7月前公布建设项目投资领域、企业注册登记领域的跨部门审批事项流程优化方案;2013年10月前,各单位对《目录》中的编码事项将实现网上办理,统一接入市民网上服务中心、企业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民网页,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审批环节的全程监督。
林道平强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是大势所趋,必须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改革要与各部门职责紧密结合,与政府机构改革方向密切衔接,要通过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推进科学民主法制决策,着力打造法治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明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流程、步骤和规程,根据《***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实施〈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的规定,区法制办牵头制订了《审查办法》。
《审查办法》共二十三条,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合法性审查程序,并对具体政务事项或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及方式等内容了进行梳理,便于操作和执行。《审查办法》规定,区法制办应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法定职权、内容是否合法、起草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等方面,对我区重大行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或报区政府领导决策。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也要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其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政务事项,应当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制员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在认真听取了有关部门汇报后,林道平强调,《审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政府的权力在法制框架下运行,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区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