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大道南延线(华观路合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开询价公告
高唐大道南延线(华观路-合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未达到招标要求,环评编制费约26.5万元,且不属于穗纪字[2013]33号文的小额建设工程范围内,现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对高唐大道南延线(华观路-合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高唐大道南延线(华观路-合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专业内容:环境影响评价
二、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38993506
三、建设地点:设计范围北起华观路以南的现状道路,南接合景路
四、项目概况及交易须知: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范围北起华观路,南接合景路,全线全长1.045k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6车道,部分路口局部进行加宽,设计车速为50km/h,路面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交易内容、规模:编制高唐大道南延线(华观路-合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文件。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6953万元。
(四)项目费用:参照《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设计周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工作日内提交环评报告。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6年12月16日12时00分至2016年12月21日12时00分。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17时00分截止。
(二)地点:黄埔大道中152号海景中心四楼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前期科。
(三)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或以上。
(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
(三)投标人应提交项目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包含项目提纲及项目报价等方面内容。项目报价应符合《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要求。
(四)承包意向人应提交《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项目在报名时,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七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九、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招标人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招标人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投标人报名,招标人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设计单位。
十一、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集体研究决定投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确定投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确定第一投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四、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中标人商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五、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项目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六、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发布。
十七、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网站自行。
十八、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1.评分标准表
2.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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