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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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各区交通(运输)局,市维修行业协会,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为切实加强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行通知。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pdf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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