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渝荣模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0826-3232121
通讯地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模具钢材加工项目 | 广安市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51号 | 四川渝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渝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广安市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51号新建厂房,厂房占地面积14860.58m2,项目建成后年产模具钢构件3000吨、模胚构件1500套。总投资14250万,环保投资86万,占总投资0.6%。 | 1、废气 建设单位拟在淬火炉和回火炉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风量40000m3/h、集气效率90%)并通过管道汇集,最终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80%)处理后统一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体有组织排放量为0.288t/a,排放速率0.12kg/h,排放浓度7.2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16t/a,排放速率0.06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后尾水排入湿地处理系统,经湿地处理出水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最后排入高桥河。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锯床、铣床、加工中心、钻床、磨床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65-85dB(A)之间。根据预测,拟建项目营运期昼间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表明拟建项目噪声不对场地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4、固废 拟建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为废钢材、员工生活垃圾,废淬火油、废机油和含有废棉纱及废手套、废活性炭、含切削液钢屑。 其中,废钢材收集外售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淬火油、废机油、含切削液钢屑、含油废棉纱及废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危废,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