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办领导现场督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实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
番府办〔2017〕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区政府办领导现场督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实情况的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区政府办领导现场督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实情况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项目的督查力度,加快重点工作和项目的推进落实,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建立区政府办领导现场督查协调机制,对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督查内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项目。
(二)督查重点:重点督查重点工作和项目是否按节点要求推进,梳理、协调存在的问题。
二、督查方式
由区政府办领导带队,通过电话询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走访调研以及“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多种方式对各自分管的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现场督查。
三、督查步骤
(一)区政府督查室根据每年区政府工作重点工作和项目情况,每月筛选2—3个近期急需推进或推进滞后的重点工作和项目,呈分管区政府办领导确定督查时间和方式。
(二)区政府督查室根据区政府办领导要求制定上述重点工作和项目的督查计划,并与相关责任单位对接落实现场督查事宜。
(三)现场督查当日,由区政府办领导带队,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必要时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完成后,由区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将督查情况、需区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形成督查专报呈区领导。
(五)对区领导在督查专报的批示,由区政府督查室及时转相关单位执行。区政府督查室做好后续***、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区政府办领导在督查中要突出重点、深入一线,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督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通过督查促进区政府重点工作和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二)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工作(可与区政府督查室日常督查工作相结合),要把握重点,做好现场督查对接、准备、后续跟进等工作。
(三)各责任单位要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员,全力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做好现场督查的对接及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全面、真实反映重点工作和项目的情况,并就需协调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思路,切实提高协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