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方案(食品销售)
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双随机、一公开方案(食品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 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局关于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添加剂销售者;集 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食品销售者、为食品销售主体提供食品贮存及运输服务者、食品销售小经营店及摊贩;法律、法规、规章等确定的与食品销售监管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抽查比例不少于 5%。
三、抽查事项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四、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抽查 10 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经 营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要严格实施现场检 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实施责任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应***整改情况,及时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查处。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监督抽查现场使用《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监督抽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和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
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