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丁**、胡**、陈**、游**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性收购的建议》(第1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可移动文物是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按照《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邻水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方案》,明确了生物资源化石标本、历史文物、民俗文物、近现代文物等四大类征集范围,落实了捐赠、收购、移交、暂存等四大征集方式,征集经费由县财政解决。截至目前,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镇综合文化站长进行了可移动文物收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镇村干部会25次,走访村(社区)群众380人次,征集到可移动文件39件,推动形成了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县有部门主抓、镇村有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我们还制订了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对破损的可移动文物进行修复、恒温保护。修订完善邻水县文物征集年度计划,力争2021年征集可移动文物100件。组织开展文物点实地查看,对全县可移动文物开展全面收集,并对收集到的可移动文物实施专业保护,在博物馆适时展出。此外,主动与省市文物主管部门加强对接,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推动全县可移动文物保护性收购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们对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邻水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