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印发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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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转发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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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0:45: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