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信息公开信访情况表
案件号 | 来源 | 分类 | 投诉内容 | 投诉日期 | 处理结果 | 承办 单位 |
1 | 来信 | 废气 | 投诉揭西县金和镇金园村染布厂污水排入榕江。 | 2016.3.18 | 经查,被投诉的企业为揭西县利庄织染厂位于揭西县金和镇金里开发区,主要从事棉、化纤纺织加工,该厂有工商执照,1998年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012年12月该厂污水处理工程及深度治理回用工程通过环保验收。2016年4月14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揭西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揭西县利庄织染厂进行督查,检查时该厂生产车间部分生产设备正在生产,污水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运行记录齐全。揭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厂的排污口取样监测。经监测,该厂COD为186mg/l严重超标。4月19 日,市局对揭西县环保局责成揭西县环保局对揭西县利庄织染厂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揭西县环保局接到市局监察函后,同日,对揭西县利庄织染厂立案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从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停产整治。5月10日,该厂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揭西县环保局对该厂污水排放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揭西县环保局 |
2 | 来电 | 废气 | 投诉霖磐镇联东村寨下新厝汉波塑料厂非法收购二手机油作为辅料生产塑料,要求环保部门查处。 | 2016.3.30 | 2016年4月29日,蓝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霖磐环保办到该工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工场没有生产,车间没有散发汽油味,未发现车间有粉尘外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工场要完善相关手续,杜绝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求霖磐环保办要确实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监管,避免该工场发生环境违法事件。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信访人,对方电话关机没法反馈处理情况, | 蓝城区环保局 |
3 | 来信 | 废气 | 关于广东省普宁市麒麟镇委书记孙文波违法违纪的控告书。 | 2016.4.28 | 2016年2月2日,普宁市环保局对该加工场排污生产设备予以查封。2016年2月18日,对业主作出责令“开办的松紧带、无缝内衣染色加工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3月18日,为彻底消除污染隐患,普宁市环保局将相关情况分别函告麒麟镇政府、普宁供电局。要求麒麟镇政府依照练江综合整治方案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 “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对该加工场予以彻底清理、取缔;要求普宁供电局对该加工场采取停电措施。2016年3月21日,普宁市环保局会同麒麟镇政府、麒麟镇供电管理所、供水所分别对姚朝东开办的松紧带、无缝内衣染色加工场供电总控制箱予以查封、断电、断水措施。该加工场完全失去生产能力。2016年4月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普宁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督查,检查时该加工场仍处于停产、断电、断水状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业主对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同时要求普宁市环保局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一抓到底。2016年4月15日,普宁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后检查,该加工场生产设备正在拆除作业中,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并搬离现场。市环保局已落实普宁市环保局今后要加强对该加工场的巡查监管,若发现有存在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查严处。因该投诉件没留下信访人联系方式,普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处理答复信访人。 | 普宁市环保局 |
4 | 来信 | 废气 | 投诉蓝城区磐东街道富经桥村治安组西侧一工厂废气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 2016.4.6 | 2016年3月23日,经蓝城区环保安监局执法人员调查,该公司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没有领取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该公司真空电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味设备处理后对外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生产。蓝城区环保安监局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同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要求磐东街道环保办、富经桥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监管,避免该厂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执法人员分别于2016年4月23、24、25连续三日对该公司车间进行巡查,现场发现该厂已停止生产,没有发生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4月27日11:45,蓝城区环保安监局执法人员已将对该公司的处理情况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人表示满意及感谢。 | 蓝城区环安局 |
5 | 省厅转交 | 废水 | 普宁军埠练江支流汤坑溪旁一家印染厂,污染周边环境,要求查处。 | 2016.3.15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无牌无证的大型印染厂”系一家无牌证松紧带染色加工场,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已被军埠镇政府查封。 | 普宁市环保局 |
6 | 省厅转交 | 废气 | 榕城区、磐东、仙桥不确定哪家企业经常凌晨时段排放刺激性气味,要求查处 | 2016.3.10 | 2016年3月4日、3月11日、4月6日榕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对信访人反映的区域进行巡查。均未发现有焚烧迹象。 | 榕城区环保局 |
7 | 省厅转交 | 废水 | 普宁麒麟练江上游江中心一黑染厂,没牌证,要求要处。 | 2016.3.23 | 2016年2月2日,普宁市环保局对该加工场排污生产设备予以查封。2016年2月18日,对业主作出责令“开办的松紧带、无缝内衣染色加工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3月18日,为彻底消除污染隐患,普宁市环保局将相关情况分别函告麒麟镇政府、普宁供电局。要求麒麟镇政府依照练江综合整治方案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 “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对该加工场予以彻底清理、取缔;要求普宁供电局对该加工场采取停电措施。2016年3月21日,普宁市环保局会同麒麟镇政府、麒麟镇供电管理所、供水所分别对姚朝东开办的松紧带、无缝内衣染色加工场供电总控制箱予以查封、断电、断水措施。该加工场完全失去生产能力。2016年4月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普宁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督查,检查时该加工场仍处于停产、断电、断水状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业主对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同时要求普宁市环保局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一抓到底。2016年4月15日,普宁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后检查,该加工场生产设备正在拆除作业中,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并搬离现场。市环保局已落实普宁市环保局今后要加强对该加工场的巡查监管,若发现有存在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查严处。因该投诉件没留下信访人联系方式,普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处理答复信访人。 | 普宁市环保局 |
8 | 省厅转交 | 废水 | 揭西金和金园一染布厂、刘厝园村非法开采河沙,要求查处。 | 2016.4.6 | 经查,被投诉的企业为揭西县利庄织染厂位于揭西县金和镇金里开发区,主要从事棉、化纤纺织加工,该厂有工商执照,1998年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012年12月该厂污水处理工程及深度治理回用工程通过环保验收。2016年4月14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揭西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揭西县利庄织染厂进行督查,检查时该厂生产车间部分生产设备正在生产,污水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运行记录齐全。揭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厂的排污口取样监测。经监测,该厂COD为186mg/l严重超标。4月19 日,市局对揭西县环保局责成揭西县环保局对揭西县利庄织染厂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揭西县环保局接到市局监察函后,同日,对揭西县利庄织染厂立案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从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停产整治。5月10日,该厂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揭西县环保局对该厂污水排放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揭西县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