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度企业稳岗补贴本月起申报
日前,笔者获悉,我市2015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工作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申报。
据悉,市人社局5月1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6]222号)文件规定,2016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依法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审核2015年企业稳岗补贴中的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统一执行全市登记失业率2.37%)的企业,可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地方税务部门提出稳岗补贴申请。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核程序和条件,按《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32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的通知》(肇人社发[2016]128号)规定办理。
申请稳岗补贴企业,首先到参保地的地税部门提交证实已依法按实际工资收入为每一位员工按时足额缴费的上年度工资账册、报表等有关证明,填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三项内容,经地税部门审核后,再到同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企业的裁员率和通过当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