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基本情况说明和决算情况表
2016年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决算基本说明和情况表
目 录
第一部分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怀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主要任务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怀机编【2014】3号,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开发、促建促产、企业服务、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
(1)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负责财务工作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抓好资金运行管理,负责园区融资管理。
(2)招商引资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园区的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发展计划;负责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通联系、招商引资信息交流等工作。
(3)规划建设股,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总体规划;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园区各项征地拆迁工作。
(4)企业服务股,负责园区企业宏观管理;负责园区企业个中促建、促产、促效工作,协调园区企业与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为企业和县有关职能部门在园区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负责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和各项考核指标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归档整理各类统计资料。
根据怀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主要任务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怀机编【2014】3号,总编制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名。现有实际人员13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 0名,事业编制人员11名,离退休人员0 名,其他人员2名。
第二部分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各项收入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各项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度总收入208.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是58.0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额比上年减少了791.33万元,减少了93.16%,变化原因是:财政安排的用于园区开发的项目资金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5.其他收入150.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其他单位拨付的园区开发资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度总支出188.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8.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类)85.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比上年度的决算数26.37万元增长了58.67万元,增加了222.49%,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增加,2015年1月份在编人数仅为3人,12月份增加至8人,2016年由8人增加至11人,在职人数的增加和人员在本单位在职总月份数增加导致财政拨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是2.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费,比上年度的1.23万元增加了1.14万元,增加了92.68%,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增加, 2015年1月份在编人数仅为3人,12月份增加至8人,2016年由8人增加至11人,在职人数的增加和人员在本单位在职总月份数增加导致财政拨付的人员的医疗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是100.87万元,比上年度的决算数减少了708.55万元,减少了87.54%,主要是财政安排的用于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专项的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8.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91万元增加了5.16万元,增长9.75 %;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由年初预算时的8人增加至11人,所以财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一致,无增长变化。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91万元增加了5.16万元,增长9.75 %;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由年初预算时的8人增加至11人,所以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38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和结余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度用于园区开发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是55.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项)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是2.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项);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是12.3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肇庆高新区怀集分园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6万元,比预算0万元增加了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比预算0万元增加了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增加公务接待款0.66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增长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化0万元,变化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化0万元,变化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增加公务接待款0.6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次,接待人数共133人,主要包括园区招商引资方面的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非参照公务员管理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决算拨付的事业经费支出2.50万元,比2015年增加0.50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增加, 2015年1月份在编人数仅为3人,12月份增加至8人,2016年由8人增加至11人,在职人数的增加和人员在本单位在职总月份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没有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仅对5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由于我单位没有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以本部门没有可公开的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