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宁县城区新垃圾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府办〔2009〕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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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宁县城区新垃圾场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县城区新垃圾场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广宁县城区新垃圾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麦启明(副县长)
副组长: 黄少强(县府办副主任)
练子强(县建设局局长)
卓敬球(县市政局局长)
程科妮(石涧镇镇长)
伍庆瑞(横山镇镇长)
成 员: 陈万海(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黎国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树生(县市政局副局长)
祝国洪(县规划局副局长)
彭广华(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镇清(石涧镇副镇长)
卢有邦(县建设局城市规划市政管理股股长)
林少雄(县市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欧连军(县环卫所所长)
张 兵(石涧镇城建办主任)
钟友坚(石涧镇横迳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石涧镇政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王镇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少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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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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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09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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