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社会劳动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就业培训股、失业保险股共三个股室。年末职工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职工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341.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1.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7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52.46万元,主要是因为调资等原因。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38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4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352.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16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5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3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56万元。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38人,共计支出0.3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2.19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46万元,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