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中共兴文县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中共兴文县委巡察组将于近期对石海镇党委、莲花镇党委、县卫生计生局党委、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县安全监管局党组、县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上述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县委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把坚决维护*********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巡察监督部门:县委巡察办,巡察监督电话:0831-8828407。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县委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兴文县委巡察办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