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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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经审议,我局拟对宜威高速2标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831-4319410 电子邮箱:307175431@qq.com
地址: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北段10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威高速2标碎石加工项目 | 珙县底洞镇瑞民村 | 宕昌县佳龍预制有限公司 | 四川宇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在珙县底洞镇瑞民村(宜威高速2标段批准红线路基范围内),利用山茶花隧道隧洞废石作为原材料,建年产20万吨专用砂石加工生产线,配套服务于宜威高速2标段建设,属临时工段,宜威高速2标段工程建设完成后负责恢复治理并自行关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00m2封闭钢结构加工厂房等主体工程,内设一条生产工艺为颚式破碎-反击式破破碎-振动筛筛分-制砂的砂石生产线。配套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仓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35.65%。 | 1.废气:施工期:场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严格落实六必须、七不准规定。营运期:定点装卸,原料堆场设喷雾装置。堆场封闭,设喷淋装置。运输地面硬化。洒水降尘,车辆加盖篷布,经冲洗后出厂;加工厂房封闭,输送带封闭,颚破进料口设喷淋装置,反击破、制砂机、振动筛单独封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营运期: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对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严禁夜间、午休期间施工作业。营运期: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润滑保养。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材料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堆场堆放。表土临时堆放场地由隔墙阻挡,并且用布遮盖,避免产生扬尘和防止水土流失,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营运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粉尘混入产品转运至高速公路拌合站。沉淀池沉渣转运至高速公路弃土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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