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七次会议
8月26日下午,营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五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忠明、郑同春、张晓红、宾怀忠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许静,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曹毅,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县政协副主席黎荣和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3名公民代表旁听。
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了会前学法,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书面);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营山县人民政府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营山县人民政府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暨2021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营山县人民政府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营山县人大财经委关于营山县2020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营山县人民政府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在审议中,委员们本着以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对几个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