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桥占地引纠纷司法调解化矛盾
12月19日上午9点,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大风乡顺水村村民谢永俊敲开了仪陇县司法局乡调解中心办公室的大门,走进门就对工作人员说其与该村村委会因维修慈母桥占用了其家自留地而引发纠纷,但是就补偿问题迟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请求工作人员能够对此次纠纷给予调解处理。
工作人员了解这个情况后,立即上报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并随即致电顺水村支部、村委,要求其立即到乡政府,乡大调解中心将对这一纠纷进行调解。
上午十点半,双方当事人均到达乡大调解中心办公室,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开始对此次纠纷的调查。经了解,顺水村因现需维修,拓宽桥面,不得不占用村民谢永俊家桥头自留地并砍伐地上树木,顺水支部、村委均同意就此事给予谢永俊以一定补偿,但是对于赔偿数额双方难以达成一致,谢永俊一直阻挠村委的维修施工。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工作人员先安抚谢永俊的情绪,让他先冷静下来,接下来调解正式开始。工作人员首先告诉谢永俊,村上拓宽桥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劝慰其要支持村上的工作,拓宽桥面是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是为了广大村民以后日常出行、生产生活等更方便,谢永俊理应积极支持该项工作。同时也表示,因为维修桥面而给其造成财产损失,村委确实应该予以赔偿,这一点毋庸置疑,谢永俊的赔偿要求没有错,但是由此阻挠正常的维修施工是不妥的,应该予以批评。随后,工作人员对村委领导人也作了工作,指出村民谢永俊虽然阻挠施工这一行为不对,但是向村委提出赔偿请求是应该得到支持,村委应当对因维修桥面给谢永俊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案件终于取得进展,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签字按印。协议约定:谢永俊同意顺水村委维修慈母桥永久占用其家桥头自留地及树木;顺水村委对所占用的自留地及树木一次性补偿人民币贰仟元整;付款后,谢永俊不得再以此为由阻挠村委的施工。
至此,此桩因维修桥面占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在仪陇县司法局大风乡顺水村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都得到了非常满意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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