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春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学生乘座三无车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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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为了保证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不要乘坐“三无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有序、安全乘车。特通知如下:
1.禁止在校学生租用非法车辆,私自搭乘非法车辆上下学。
2.禁止在校教师利用私有自用车接送学生。
3.号召离家远的学生乘坐公交车或在校住宿。
4.号召学生积极举报用货车、三轮车和无证、无牌客车、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教育引导家长和学生,不乘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车辆。
6.学校要对三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排查(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并将三轮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姓名、村、社等相关情况及时报镇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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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6:40: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