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关于公开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公告
为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仪陇县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方式公开出让31辆出租汽车经营权,现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川交函(2011)876号)要求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仪陇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次共出让31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经营期限为5年整,有偿使用费每车每年3000元,上述经营权作为一个标段整体出让并以中标企业本身或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不再新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
(二)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新政镇城区客运,也可在公司调度的统一安排下承接城外包车业务,但严禁从事零散旅客组合运输(俗称组合的)。
(三)车型采用排量为1.6L及以上、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要求的双燃料型三厢四门轿车,统一配备GPRS、统一车身颜色、统一车身标志、统一行业编号、统一监督电话。车辆由中标企业自行组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四川省南充市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出租、公交客运或具备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资质的公司制企业,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服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
(三)已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一年以上(即2010年12月1日以前),在南充市内实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公交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
(四)县外出租、公交企业现拥有出租车或公交车数量不低于70辆,县外客运企业拥有客运车辆不低于100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五)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无较大(含较大)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于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9日,每日8:30至12:00及14:30至18:00,在仪陇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持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2.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正在实际经营出租汽车客运、公交客运或道路客运的证明和出租汽车、公交车或客运班车拥有量证明;县级以上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无较大(含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查验,收取复印件。
(二)报名者签订相关承诺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招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上午9:00,地点为仪陇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二)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一)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充日报》、仪陇电视台和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yilong.gov.cn)上发布。
(二)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6日。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交通大厦二楼(仪陇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邮 编: 637676
联系人: 周思佑 杜崇华
电 话: 0817-7222406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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