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政镇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新政镇“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新政镇“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系列工作部署,综合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规范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着力实现“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限期搬迁一批”目标,在2018年11月底前对“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动态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二、排查整治范围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市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包括未完善环保手续、未按项目环评要求分类处置固体废弃物、未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置台账的企业)。
三、处置分类原则
(一)依法关闭一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为依法关闭企业: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属于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二)整改规范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经有关部门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
(三)限期搬迁一批。通过对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其调迁入仪陇经济开发区;对不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合理搬迁至符合产业布局的区域进行生产经营。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管、条块结合、条块共责”的原则,在2018年7月23前,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各行业企业、经营单位再次开展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摸清镇内所有“散乱污”企业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精准分类。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各村、社区与镇级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进行甄别确认后,于2018年7月30日前建立分类处置台账。
(三)依法治理。对依法关闭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联合执法,2018年11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厂房、设备、原料);对整改规范类的“散乱污”企业,督促对照环保标准实施整改,完善相关手续,2018年12月30日前经有关部门验收认可后准予正常生产;对限期搬迁类的企业,2018年12月15日前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四)巩固成果。对整改规范类的企业加强监管,严防未整改到位私自恢复生产,对限期搬迁类的企业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对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五、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主任是“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主体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攻坚;负责进一步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并会同镇级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疑似“散乱污”企业进行甄别,确认后分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制定企业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责任到人;要向社会发布“散乱污”企业整治通告,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负责会同镇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列入“散乱污”整治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或关停;负责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网格长”制,各村(社区)主任任网格长,同时确定专职网格督查员,严格监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新政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二)加强验收销号。加强已整治完成的企业验收销号工作,建立“一企一档”整治销号台账。整改规范类企业整治完成后,经镇有关部门对照整改内容现场核查并同意其恢复生产后方可销号;限期搬迁类企业调迁完成方可销号;依法关闭类企业应该通过相关法律手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注销其相关证照。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群众拥护、企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污染企业排查整治、执法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存档,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整治工作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由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台账,以正式报告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至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境综合整治办,联系人:程文;联系电话:183****0333,短号:6887;邮箱:592819462@qq.com)。
(五)加强考核问责。加强“散乱污”整治攻坚督查和考核问责,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随时随机进行巡查,对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新政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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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罗雄林 镇党委委员 镇长
副组长:王洪林 镇党委委员 党委副书记
何 柳 镇党委委员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杜春宏 镇党政办主任
程 文 镇环境整治办主任
董兴国 镇综治办主任
向兴玫 镇安全生产办主任
王 辉 镇水利办主任
李卫国 镇林业办主任
张志勇 镇产业办主任
何 毅 镇财政所所长
黎小平 镇文广中心主任
杨明庆 镇交通管理办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文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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