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区国、省干道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作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的区委、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区公路管理局不再承担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监督管理和发展规划编制等职责。区航务管理处(区地方海事处、区船舶检验处)不再承担全区港口、航道建设养护等监督管理、水路运输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监督管理和发展规划编制等职责。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不再承担全区公路路政监督管理和超限运输许可等职责。上述行政职能由区交通运输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项目的谋划包装到位。认真研究国、省交通部门的重点投资方向和投资空间,结合实际,制定“十四五规划”,谋划和包装好空港大道、都京港码头、江陵渡改桥、S206龙门-江陵段改造、G318至凌云山旅游快速通道和美丽乡村观光农业旅游路等重点项目,做好项目的入库储备,确保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二是项目的资金争引到位。积极对接省市交通、财政、发改等部门开展全方位的争资跑项工作,大力争取省、市的资金支持,力争2021年争引资金达5亿元以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项目的推进实施到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完成S206江陵至三坝段改线工程、走马晚熟柑橘产业路和江陵渡改桥建设,推进实施都京港码头、G318至凌云山旅游快速通道和美丽乡村观光农业旅游路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高坪区交通运输局及高坪区农村建设管理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交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116.5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79.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通局2021年收入预算211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68万元,占13.78%;上年结转1824.88万元,占86.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通局2021年支出预算211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8万元,占10.95%;项目支出1884.88万元,占89.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6.5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79.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4.8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2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2.00万元、其他支出23.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1.6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2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3万元,占10.43%;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占5.36%;交通运输支出230.39万元,占78.99%;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占5.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质量检测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9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31.4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质量检测中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工资、打非治违工作经费及原航运工业总公司(火炬社)超龄人员退休参保金及丧葬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2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4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0万元。
(一)2021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度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用较2020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3.4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因为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安全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交通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63万元,比2020年增加1.86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交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交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交通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6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一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交通运输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交通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南充市高坪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相关***
1 南充市高坪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