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隆昌市殡仪馆主要职能职责:在辖区内进行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宣传、惠民殡葬宣传、殡仪服务、遗体处置、遗体火化、墓地开发、墓地销售、骨灰安葬、墓地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殡仪馆继续开展日常的殡葬宣传、城区丧事综合治理(劝导乱搭设灵堂及其他不文明丧葬行为)、殡仪服务、遗体处置、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墓地开发、墓地销售、骨灰安葬、墓地管理维护等工作;继续执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及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单位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隆昌市殡仪馆是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殡仪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462.4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殡仪馆2022年收入预算46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46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殡仪馆2022年支出预算46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4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殡仪馆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2.46万元,与上年持平。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4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殡仪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2.46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2.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08万元,占93.2%;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活动费、福利费、非统筹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2年预算数为402.11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单位管理费用及殡葬业务活动费用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12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隆昌市殡仪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殡仪馆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殡仪馆无该项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殡仪馆年初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殡仪馆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3辆公务用车均为殡葬专用车。
(介绍2022年安排公车购置费情况)。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殡仪馆殡葬政策宣传、接运等工作任务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殡仪馆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殡仪馆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殡仪馆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殡仪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4.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墓建墓材料、公务用车保险和维修维护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殡仪馆共有车辆3辆,3辆均为殡葬专用车,用于遗体接运、殡仪服务。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殡仪馆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未编制专项预算。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活动费、福利费、非统筹费用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仪馆单位管理费用及殡葬业务活动费用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表6-1.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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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111c9575244b62bc4e3ef05827de7d/files/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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