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推进乡镇自用船舶规范化管理
近来,东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推进乡镇自用船舶管理。 一是指导各镇(街道)按照《内江市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工作指南》有关规定办理自用船舶登记证书,狠抓联系协调和***督办工作。于5月20日,全区12艘用于河道水域垃圾打捞工作的乡镇自用船舶全面完善手续,证件齐全。 二是组织专业喷涂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对全区各镇(街道)自用船舶的船身实行喷涂喷绘,统一自用船舶的外观标识,统一编号,实行规范化管理。截止5月30日,全区12艘乡镇自用船舶喷涂编号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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