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复函
邓红琼委员:
您在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与疏堵结合的建议》(第9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禁烧意识
一是于4月底制发新修订的《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和《政策解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宣传资料,协调县电视台进行统一录音并进行持续宣传。二是切实组织各镇乡、园区、社区和相关部门通过流动宣传车(音响或高音喇叭)、持续播放广播、召开坝坝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全面宣传引导。三是用好用活广播媒体和网络媒介,持续推出一批反面典型和先进做法,并充分发动村“四职”干部、环保网格员等力量,走户入田开展宣传引导,最大限度提高农民的禁烧意识和调动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让禁烧秸秆、秸秆还田、保护环境的观念深入人心。
据统计,近半年来,全县共悬挂横幅(刷写标语)1100余条,出动流动宣传车2000余车(次),张贴禁烧通告3500余份,发放《致全镇(乡)人民的一封信》、倡议书、政策解读宣传单等资料近80000份;各镇乡在加强巡查处置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着力抓反面典型、抓警示教育,累计组织100余名违规当事人通过广播作公开检讨;县治理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共推送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信息14篇,其中宣传解读类6篇、经验推广类8篇,“西部大英圈子”“法治大英”等媒介转载近10篇,起到了宣传推广、营造氛围的良好效果。
二、加强专项经费投入,全面推进秸秆利用
一是县级层面每年投入400余万元,其中332万元用于重点区域秸秆收储利用外包服务(今年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目前已完成前期调查摸底和资金申报,预计秋季全面启动实施),7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工作经费。截至目前,共拨付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经费37万元,其中结合去年工作成效,扣减、奖励工作经费11200元。5月10日上午,县治理办组织各镇乡、园区、社区在河边镇葛滕村召开农作物秸秆规模化利用现场会,推广了“粉碎旋耕还田”先行先试经验。二是各镇乡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以用促禁。河边镇成立农机服务队,统筹资金50余万元,购置大型农事综合机械5台,采取“村收集、总支协调、农机队调度”模式,免费为农户提供秸秆粉碎还田服务;天保镇在出资租用秸秆粉碎机免费为各村提供秸秆粉碎服务的同时,对主动开展秸秆还田的农户给予每亩20—25元不等的补贴;隆盛镇主动协调遂宁德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对公路沿线秸秆进行收储利用。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实施秸秆规模化利用1700余亩。三是鼓励各镇乡着眼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和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整合资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按比例用于机械购买、村干部补助、企业回收奖励、人工工资等。
三、加强秸秆禁烧执法,推动形成震慑效果
一方面,及时修订《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2017年以来第三次修订),进一步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纳入执法主体范畴,并明确了执法依据。另一方面,督促各镇乡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注重发挥执法处罚的震慑作用,特别是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巡查执法,探索***执法难的思路和措施。如象山镇探索实施了保证金制度,让焚烧当事人变成义务宣传员、监督员;金元镇组织修订了村规民约,让违规当事人自觉向村委会缴纳罚款。截至目前,各镇乡今年共处罚焚烧秸秆行为146起,罚款26250元(其中保证金2550元),其中蓬莱镇大坪村3社村民王某焚烧秸秆被现场发现后,拒不悔改、态度恶劣,村“两委”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理,这是全县处罚额度最高的一例;回马镇针对农林村村民焚烧秸秆的严重行为,协调大英生态环境局对其做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做实了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不仅如此,县乡层面均加强了督查督办,其中县级层面组建4个督查组,分片区开展持续督查和电话交办,推动村干部和网格员常态巡查和蹲点值守,白天查黑斑、晚上查火光。截至目前,县级督查组今年共发现烟火斑409处,印发专项督查通报2期,批评镇乡、园区、社区9个(次);各镇乡、园区、社区持续加强督查处置和追责问责工作,其中蓬莱镇、隆盛镇、河边镇、天保镇、卓筒井镇共处罚村(社区)近60个,扣减绩效工资(或经费补助)34400元,扣减目标考核分49分,并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秸秆禁烧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积极向市上建议,及时划定禁烧区,正式明确我县禁烧的定位,并呼吁市上尽快立法,将焚烧秸秆行为与惠农补贴挂钩,彻底***禁烧难题。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秸秆禁烧的执法主体,建立完善“统一执法、查处结合、三级联动、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管制度,一旦发现焚烧现象,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达到罚一儆百的效果。
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