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切实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娱乐活动,严格关停所有茶楼、茶馆(含社区茶室、家庭茶馆),所有宾馆、酒店不得提供麻将、***等娱乐服务。
二、广大居民群众应当主动配合村(社区)开展疫情入户排查工作,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情况,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车辆消毒以及隔离等应急措施,不得拒绝、阻挠疫情防控工作。
三、所有居家观察人员在居家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不得聚集,严格遵守居家观察相关规定。
四、所有来自或途径湖北等疫情高危地区人员,必须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并说明返回时间、方式、途径地方、身体状况、现居住地、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主动居家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宾馆、商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必须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人员,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督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即日起实行,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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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