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三措施规范计生群众自治工作
一是严格履行自治公约。按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自治公约,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对认真执行自治公约和不履行自治公约的对象,做到奖惩分明。
二是规范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干部、群众生育情况、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经费使用情况及群众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进行公开。尤其是严格按照审批和征收程序,认真做好对二孩生育证审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由群众代表、协会理事、诚信小组长、党员参加的议事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了群众自治领导小组议事会议,对村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进行研究和探讨,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县人口计生局 石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