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石镇切实加强突发洪涝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一、切实增强信息报送意识。进一步提高突发洪涝险情灾情信息报送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把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作为同等重要的工作抓细抓实,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首报意识、效率意识,严格按照国家防总《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报送 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要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处理失误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二、准确把握信息报送时限。要突出抓好信息首报工作,按照边处置、边报告原则,突发险情灾情发生接报后应在1小时内 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省防办,紧急情况下,应在30分钟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重大险情灾情可越一级报告。后续根据灾险情发展和抢险救援变化,及时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对可能导致防洪工程垮坝或溃决、重要基础设施损坏、堰塞湖险情、众多人员被困等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遇有人员死亡失联情况,要及时首报死亡失联人数等信息,后续数据更新、身份信息核实等情况及时续报,严防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7 - 11”洪灾死亡失联人数迟报等类似情况发生。
三、着力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各级防指要及时掌握并加强突发洪涝险情灾情信息的归口处理,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明确各类险情灾情报送的具体要求。要强化水利、应急、气象、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等应急力量沟通联动,通过多种途径及时进行比对佐证和核实印证,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防止信息“倒灌”;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险情灾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