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行政执法局三举措简政放权
一、行政许可“四统一三快速”。局对原有2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仅保留行政许可2项,行政审批6项,列入非常用事项为6项,精减了6项,精简比例为60%。为确保审批权下放“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局对城管审批事项制定了“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时限、统一监管”标准,实现了审批、技术指导和备案实现“快速受理、快速流转、快速办结”。年内共审批44宗,许可户外广告许可1宗,签行政征收合同12份,收取垃圾清运费140余万元,群众满意率100%。
二、行政审批“三压缩一提高”。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局采取“压缩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的方式,将6项行政审批事项由过去5个环节减为3个环节,并在县政务大厅一次性办结,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7件,为群众节省时间530余小时,大大提高了审批效能,受到了市民赞扬。
三、行政处罚“两前移”。2015年9月1日起局将行政处罚权直接前移到执法大队,由执法中队现场勘察,大队一次审结,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为解决群众办事难,局前移办事机构,在城区设立办公场所4个,并整合中队职能,精简中队1个,人员全部到一线率94%,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执法大队 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