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食盐市场检查优化食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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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近日,有消费者举报个别商家欺骗消费者,将普通食盐与螺旋藻碘盐、低纳盐等高品质食盐混淆,私自提高普通食盐价格。11月22日至25日,县物价局与县盐业公司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盐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乡镇农贸市场、超市、商铺等零售摊点,检查发现大部分商家均能自觉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按规定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按照政府定价销售食盐;同时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商户抬高普通食盐价格,超过规定的零售价格;二是部分店铺未对商品明码标价。
检查人员对发现超过政府定价销售的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整改,要求未明码标价的经营者立即按规定对商品明码标价。(物价局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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