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修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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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新农合经办职能的划转以及新的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的实行,近日,仪征市医保处对2008年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时作出了修订。
此次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修订涉及扩大协议管理范围、明确在院病人管理职责、提高外伤诊疗管理要求、增强结算报销透明度、规范退费行为、延伸定额管理范畴、实行生育保险前台结算、加大对药店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八个方面,进一步督促强化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自觉履行服务协议,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一个文明、和谐、便捷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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