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2012年度信用服务统计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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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经信用(2012)8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经上海市统计局核准,现就2012年度信用服务统计年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13年2月28日前。
二、报送方式:分别以书面(邮寄、快递)和电子文档(Email)的形式报送统计资料各一份。
三、统计报表、指标解释见***《信用服务统计报表制度》,也可从上海诚信网。
逾期不报送的,将按《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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