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取消上海市道路工程重点实验室的通知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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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科〔2012〕503号
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2年,市科委按计划委托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对本市13个材料和社会发展领域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市科委发布了2012年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材料和社会发展领域)评估报告,上海市道路工程重点实验室被评为较差类实验室。
上海市道路工程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在2008年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中,也列为较差类实验室,已连续两次被评为较差类实验室,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实施规则》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上海市道路工程重点实验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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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22:04: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