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局关于开展2012年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工作通知2013年01月28日
各区县文化(广)局: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2012年本市文化市场发展规模和经营状况,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和安排,本市将开展2012年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视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2012年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工作是文化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及服务平台(简称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是《国家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点工程,是今后五年内文化市场的主要任务。按照总体规划设计,明确了监管平台1511的业务应用系统架构,其中重要的一个1,就是指统一的文化市场基础数据库。建成后的基础数据库将涵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文化产品、管理机构、社会监督、行业协会等数据的基础数据库群,基于一户一档、一省一帐的业务流程与逻辑,实现文化市场业务全流程的数据共享和交换,为文化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公共服务提供依托,成为规范管理、统计分析、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区县要重视统计年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专职统计人员,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任务。
(一)统计范围
1.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性表演团体;
2.持《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的营业性演出场所;
3.持《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含游戏游艺机场所);
4.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含连锁门店);
5.持《备案证明》的美术品经营单位;
6.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单位。
各区县在开展年报统计工作前,务必事先核对本辖区登记发证或备案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名录,准确掌握统计对象数量和范围,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二)统计时间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报表填写及审核要求
1.各区县应当掌握基层表指标的含义,明确计量单位,并对填报单位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要求填报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口径和计量单位填写,填写字迹要清晰,经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上报。
2.各区县收取报表后要及时审核表内数据的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要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遇有差错及时追查,纠正漏错。
3.各区县在审核基层表数据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容易出错的情况:
(1)填写的机构类型是否与单位经营类型相符;
(2)表内各项指标数据是否符合平衡关系;
(3)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经营指标数值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4)经营面积、核定人数、计算机终端数、游戏机台数、包房数等指标是否与许可内容相符;
(5)非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是否有零填报情况。
二、重视统计分析,提升统计分析能力
各区县应当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对本辖区2012年文化市场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发挥统计工作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谋助手作用,实现文化市场统计工作反映文化市场发展成果、服务文化市场政策决策、引导文化市场工作实践、监测文化市场发展过程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的在文化市场管理中的地位。
三、重视数据上报时间,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一)2013年2月8日前完成数据在线填报工作;
(二)2013年2月28日前将综合表打印件和统计分析报告报我局市场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