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公布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首批分团队名单的通知2013年02月01日
沪教委体〔2013〕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首批分团队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艺术教育工作,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校大学生艺术社团的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组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的通知》(沪教委体〔2012〕62号),2012年底,全市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申报组建工作。经学校申请、汇报交流与现场测试、市评审组评审认定和公示,批准复旦大学合唱团、上海交通大学交响乐团、华东师范大学舞蹈团、上海财经大学民乐团、上海戏剧学院戏剧艺术团、上海大学管乐团、上海师范大学民族管弦乐团、上海电机学院书画工艺摄影社团等39支高校艺术团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首批分团队,东华大学戏剧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舞蹈团等4个高校艺术团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分团队(筹)(具体名单见***)。上述团队正式名称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大学(学院)××团,筹建团队需在名称后面加筹,筹备期为一年。
希望各有关高校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格管理,进一步促进艺术团的品牌建设与持续发展。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队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整合资源,坚持正确的办团方向,努力树一流团风,创一流水准,建一流团队,为更多具有艺术特长的大学生提供展示交流、实践发展的平台,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氛围,为推动上海高校艺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作出贡献。
***: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首批分团队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月24日
***
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首批分团队名单
复旦大学合唱团、舞蹈团、民乐团、剧社;上海交通大学交响乐团、合唱团、话剧团、民乐团、舞蹈团、管乐团;华东师范大学合唱团、舞蹈团;上海外国语大学音乐剧社;东华大学舞蹈团、合唱团;上海财经大学民乐团、合唱团;上海海事大学合唱团;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团、戏剧团;上海体育学院舞蹈团;华东政法大学沃原剧社、百外书社;上海海洋大学舞蹈团、合唱团;上海大学管乐团、合唱团、民乐团;上海中医药大学民乐团;上海师范大学交响乐团、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合唱团;上海金融学院合唱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合唱团;上海电机学院书画工艺摄影社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舞蹈团、合唱团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首批分团队。
东华大学戏剧团、上海理工大学室内乐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舞蹈团、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书画工艺社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分团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