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委印发2013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3年02月01日
沪校园安全组〔2013〕1号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区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现将《2013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2013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3年1月29日
***
2013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3年,上海校园及周边环境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完善工作网络,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与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做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
(一)完善组织机构。一是明确和细化校园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二是会同市综治办,加强对区县的指导,尽快完成区县和街镇相关组织机构的调整,深化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工作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级校园安全专项组在调整机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作会议、情况信息、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
(一)加强校园保安队伍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健全校园保安员信息采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校园保安员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做好新上岗校园保安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校园保安监督检查,通过自查、月(季)评、年考等方式加强对保安员和保安公司的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完善行业协会资信评定体系,提升保安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切实增强护校能力。
(二)规范校车管理。各区县按照《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把校车准入关,妥善做好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更换运行和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校车使用和管理行为,依法查处校车超载、超速、违章停放和无证使用校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校车使用安全。加强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港局对区县的指导,开展每月2次抽检工作,督促教育违规行为的整改,研究校车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高校通勤班车管理,完善校内道路交通设施、标识配置。
(三)全面完成第二轮风险勘查三年行动。完成浦东等6个区中小学、幼儿园风险勘查及整改任务。指导各学校认真使用安全管理手册,对食堂、操场、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四)加强技防建设。加强各区县教育、公安部门的合作,在完善各中小学、幼儿园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基础上,力争完成校园出入口视频监控设施联通联动联防、多元多层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确保技防设施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及时性,实现安防资源共享。市教委会同公安、质检部门修订高校技防技术标准,制定高校技防工程检查验收标准,开展高校技防工程验收。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对中小学幼儿园重点部位实施视频巡逻工作,提升校园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
(五)加强安全教育。市教委完成《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进课堂、进课程体系工作和《高校安全防范案例集》编写任务,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举行第六届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展示和第四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会同全球儿童安全组织继续开展假期学生安全和儿童安全步行宣传教育活动。会同食药监管理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及自我安全防范教育。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防电讯诈骗、防传销专题教育。
(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各区县在原有创建工作基础上,结合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的贯彻实施,严格审核,做好2012-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并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指导辖区学校规范校园安全管理,主动参与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管,努力保持校园及周边良好环境
(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各级公安机关继续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保障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良好治安和交通秩序。抓好校外治安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广大学生在校安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违法鸣号、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
(二)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级工商部门继续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核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内容低俗等不良文化广告。各街道、镇等属地政府对乱设摊反复性较大的学校门口落实专人固守制度,城管、工商、食药监等执法部门加强联动,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三)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化管理部门严把审批关,依法严禁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房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坚持两个60%日常监管制度,提升对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的监管力量和检查频率。依法查处网吧、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发行、传播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出版物。开展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做好无证照经营网吧的整治工作,遏制无证照网吧回潮现象。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四)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各区县校园安全专项组牵头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在春、秋季开学前,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校园安全专项组办公室。
(五)妥善解决校园周边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做好2013年上海市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高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整治高校周边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师生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校园安全专项组将2012年底排摸出的辖区内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明显反复的学校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间接点,加强过程管理,改善相关学校周边环境。
四、研究解决新问题,努力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建设水平
(一)研究制定高校安全管理规范。市教委研究制定高等院校学生伤害事故、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指导意见,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导则、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外来人员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提升高校校园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深入做好看护点安全管理。各区县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认真落实《上海市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相关规定,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日常安全管理和指导,坚持将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地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实施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研究探索平安志愿者参与护校工作。各区县结合实际,研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的护校工作,采用适当的方式,组织平安志愿者参与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护校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四)积极开展基层司法组织参与涉校纠纷调解工作。司法、教育部门认真研究在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等工作中引入基层司法调解力量,积极探索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稳定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