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年02月01日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月25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http://www.shrkjsw.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212)。
专有名称解释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委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委政府门户网站、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信访电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微博、电子信息屏、移动电视、报刊、广播电台、新闻发布会、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网络等各种公开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2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一直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成立了由委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上海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个公共查阅点。
(二)加强市政府实事项目(为2万对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公开。
2012年,我委首次牵头开展实施了市政府实事项目为2万对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实事项目开展过程中,始终把实事项目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以推进。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专页,将实事项目的意义、相关政策、服务人群、服务流程、服务指南、宣传折页、进展情况在网上公开,还公布了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相关咨询电话,方便市民查找相关信息。市人口计生委印制宣传折页4万份,公布咨询电话,组织母婴健康进社区等活动。
各大报刊、《市民与社会》广播栏目、电视专题、公交移动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免费孕前优生实事项目的宣传,上海电视台和东方卫视收视率最高的《新闻透视》、《东方直播室》播放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新闻,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做了有说服力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各区县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广告、电子屏、微博、海报等加强宣传,扩大了优生项目群众知晓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大力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发动,通过设在区(县)婚姻服务中心的人口和家庭咨询室发放宣传折页和指导手册,组织专家深入社区进行健康教育,使新婚夫妇知晓免费检查政策。人口计生干部加强对计划怀孕对象指导,将信息和服务同时送进家庭,协助办理服务单、预约检查机构;对部分偏远的农村地区群众提供集中接送服务,提高了免费孕前检查服务的可及性。
截止2012年12月底,共为25529对计划怀孕夫妻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超额完成27.6%。
(三)推进政务微博工作,传播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正能量。
当前,微博逐渐成为社会舆论的前沿地带和社会情绪的晴雨表,发展政务微博,利用这一平台推动微博问政和舆情应对,是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之举。2012年2月1日,市人口计生委在新浪网、腾讯网、东方网和新民网四个网站微博平台同时开设上海人口计生12356政务微博。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和实践,上海人口计生12356政务微博运营日益规范,已成为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平台。截至2013年1月20日,上海人口计生政务微博在四大微博平台聚集粉丝近5万人,发布微博2596条。在2012年10月举行的上海市政务微博工作会议上,市人口计生委被授予全市政务微博工作先进单位。在2013年1月举行的腾讯政务微博上海2012年会上,上海人口计生12356政务微博被授予最佳亲民奖。
一是积极发布人口计生政务信息,服务民生需求。政务微博栏目设置紧贴上海市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和市民需求,设立了区县动态、信息速递、数字人口、微转发、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数多个栏目,系统发布生殖健康,孕前优生、出生缺陷预防、胎教、孕检等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服务信息,积极宣传上海市政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事项目、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进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计生便民服务措施等,满足市民需求、受到网民好评。
二是打造与网民沟通的有效平台,倾听社情民意。通过微博平台,市人口计生委积极加强与网民平等交流、真诚互动,做到讲真话、道实情,确保政务微博成为真实权威信息的来源,始终把服务群众、回应关切放在首位。及时解答网民关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续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办理等方面的疑问。对部分来沪网民通过微博渠道反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等切身难题,市人口计生委与其他省市人口计生部门迅速取得联系,核实相关人员信息,及时解决证件办理难题,得到网民好评。
(四)关怀关爱来沪流动人口,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公开。
一是2012年1-3月期间,组织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全市印发35000多本《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制作宣传板报230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19万多份、计划生育礼包24000万份、计生宣传光盘8000多张、避孕药具4200多箱、召开座谈会260多场次、为45多万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相关内容的咨询服务、为13000多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开展文艺演出或有传统特点的节目汇演及计划生育服务活动达1000多场次,走访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困难家庭,300多户。
二是加强《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宣传工作。《工作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顺利实施,我委及时起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五)整合信息公开途径,努力办好政府门户网站、12356阳光计生热线和两个新闻发布会。
一是努力办好政府门户网站。2012年,市人口计生委加强了网上信息资源的整合,优化网站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2012年网站信息发布2074篇,全年网站点击量3894余万次。网站现有各类表格19项,计28张。网站查询类信息15项,其中实用信息查询1项,地图查询1项,服务平台13项,公共设施查询2项。2012年,市人口计生委依托市测绘院公共地图资源,整合完善了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共服务机构GIS查询平台,提供人口计生服务机构245条、计生事务受理机构242条、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224条、外来孕产妇平产分娩点21条、接产医疗保健机构72条、0-3岁婴幼科育指导服务点79条、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点16992条信息的地图查询。2012年,市人口计生委详细梳理12356热线为民服务事项解读226条,建立了知识库,制作专栏,为市民服务。2012年市人口计生委通过网上领导信箱接收有效信件78件,网上咨询为1560件,网上投诉72人次,基本做到在规定时间内件件回复。
努力建设场景式服务大厅,围绕用户办事过程组织相关场景、导航和服务,如提供用户办事前所需要的办事指南,相关法规依据,相关准备材料等资源;办事过程中需要的表格或相关文档,并提供填写表格的提示或范本;根据用户办事结果提供相关解释说明文档或帮助文档等。根据市民的建议,2012年重点推进行政事务处理办事进度查询功能建设工作,可以在全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人口计生部门联网办事的信息(每年约100万件办理事项),通过政务外网安全通道,传递到门户网站,供市民查询。真正做到了网点办事,网上查询。
开展英文版网站建设,继续深度公开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如历年上海各类人口数据(人口总量、人口出生、老龄化人口等)、推进提高新生儿健康及家庭幸福等方面的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情况、上海人口发展研究等情况、问题解答等,共计3万余字。
二是完善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建设。2012年1-12月,12356热线共接到IVR系统呼入电话188943个,其中法律法规咨询热线共接到人工呼入电话69541个,接通电话46230个。在市民来电中,咨询奖励与补助政策方面的电话有1***98个,占35.7%;生育政策的有6316个,占13.7%;咨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服务与管理方面的8270个,占17.9%;涉及法律责任的有1885个,占4.1%;免费技术服务政策方面的有7432个,占16.1%;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政策的123个,占0.3%;其他5706个,占12.2%。平均接通率[1]为66.48%,实际接通率[2]为92.71%。根据12356热线反映情况,我委将根据市民关注的热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
三是召开上海市人口计生新闻发布会和人口计生驻沪领馆通报会。2012年12月11日,市人口计生委首次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上召开人口计生新闻发布会,境内外百余家媒体参加,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黄红发布了本市人口形势、本市2012年人口计生主要工作进展,以及本市年轻夫妇生育意愿和优生优育服务需求情况等主要内容。发布会后的网络舆情显示,多数市民表示认同和理解。人口快速增长等问题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2012年12月13日,市人口计生委、市政府外办联合召开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通报会,连续第9年以开放务实的姿态主动向国际社会宣传上海人口发展情况。会议通报了上海人口发展新变化,以及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围绕改善民生和促进家庭幸福,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美国、法国、英国等27个国家的35位驻沪领馆官员出席,出席范围之广、人数之多为历年之最。领馆官员们对上海人口计生部门围绕家庭需求,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婴幼儿早期发展、青春健康同伴教育等民生服务表示赞赏。
(六)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2012年,我委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每周1次《健康人生》广播栏目、《新民晚报》人口专版进家入户;《解放日报》和《支部生活》分别设立人口与经济社会专版。2012年上海电视台和东方卫视收视率最高的《新闻透视》、《东方直播室》播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专题节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2年,在本市最有影响、受众面超100万的《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头版刊发人口计生新闻61条。委新闻发言人和专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海电视台《新闻夜线》、《市民与社会》等收视收听率名列前茅的栏目与市民互动,解疑释惑,疏导情绪,树立惠民生、促和谐的良好形象,增强了人口计生部门公信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编写人口计生为民服务事项等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深入推进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
二是利用人口纪念日开展多种宣传、咨询等。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各种人口纪念日为宣传契机,设摊、设点开展人口计生宣传咨询服务,制作宣传小册子、便民手册、电子屏幕等,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4月10日,我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2年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年报的编报工作,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加强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积极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口计生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35条,占6.0%;政策法规类47条,占8.06%;规划计划类49条,占8.40%;业务类307条,占52.66%;其他类145条,占24.87%。
三、依申请公开及复议、诉讼、申诉举报、咨询处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1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于我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量少,因此,目前暂未向申请人收取有关费用。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本委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本委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本委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三)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357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2026次,公共查阅室接待251次,当面咨询接待190次,网上咨询1109次。
四、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的工作
1、深入推进政策解读。深入推进实施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同步公开。围绕市民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站在市民和社会的角度,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推进实现以文字、访谈、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提高市民和社会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服务管理的知晓率。
2、推进基层人口计生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村(居)委家庭计划指导室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扩大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渗透力。
3、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工作,正面引导社会关切。加强人口计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实现内容更务实、形式更丰富、界面更友好、搜索更有效。上海市人口计生12356政务微博将继续以公信力为先,以公众需求为本,以第一时间为要,以平等交流为基,权威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实用资讯,传播正能量,有效引领网络舆论,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五、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附表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不包括委属单位公开的信息数。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6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46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13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109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9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202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844377 |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1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9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9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1]平均接通率是指将热线接通电话量与呼入电话量简单相除得出的比率。
[2]实际接通率是指扣除工作人员午间1小时休息,下午5:00-6:00已经下班两个时间段的呼入电话后,得出实际呼入电话量,将接通量和实际呼入电话量相除的比率。目前,12356热线系统语音提示工作时间是9:00-18:00;实际工作时间则为9:00-11:30,12: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