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3年03月06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gj.sh.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28098。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局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及若干名联络员,在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巨鹿路709号)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咨询点。截至2012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2年,本局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培训指导,主动扩大公开范围,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本局将涉及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的计划规划、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三公经费、人才招聘等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本局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的计划规划以及政策法规类信息; 3.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办事类信息; 4.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的统计数据类信息; 5.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 2012年,本局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板块内容进行了充实,并进一步完善了在线申请功能,增强了本局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能力。 2012年,局政务微博文化上海主要在新浪、腾讯、新民、东方网四个平台发布信息,截止到12月31日,四大平台共有粉丝数130918人,四大平台共发微博4845条,85%以上的微博属于原创,在发布内容方面,涉及演出、展览、影视、区县文化活动、行业新闻、便民提示、迎接十八大、政府公告等30个栏目。 依托上海档案信息网、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市图书馆向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并在移交之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32件。 从申请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政策法规、机构职能、业务类信息及财政预决算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实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答复率为100%,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21件,公开比例58.3%。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本局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收取相关费用,但对于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确有其他经济困难情形的,免除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针对市文广影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针对市文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结论为维持我局所作答复。 2012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2012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本局主动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交流,通过开设的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平台,共接受市民咨询84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11次,当面咨询接待2次,网上咨询632次。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来的工单327件。本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74023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公告、政府公示、许可发布、招聘培训。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考核及系统内的指导监督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与广大市民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等问题。对此,2013年,我们将按照《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落实推进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使全局干部职工更加牢固地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从源头提高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加强门户网站新闻更新速度、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利用局政务微博文化上海创新便民服务模式等。 三是加大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的窗口建设、为特殊人群设计特殊服务流程等,以优质服务塑造窗口良好形象。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2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文广影视局和市文物局。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36 |
受理申请总数 | 件 | 3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4.网上申请数 | 件 | 3 |
5.信函申请数 | 件 | 32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36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19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7 |
4.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6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件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
7.重复申请数 | 件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2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件 | 0 |
(2)商业秘密数 | 件 | 0 |
(3)个人隐私数 | 件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件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件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9.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数 | 件 | 0 |
10.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2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65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68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741239 |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未单独核算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