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年03月14日
2012年度,上海市监察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上海市监察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行政监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运转,确保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为加强对区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推动,专门召开了全市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会议,对近年来全市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作了回顾,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健全完备制度,科学有效管理
市监察局按照以制度求规范、以制度促公开的思路,
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印发了《上海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流程》(沪纪办(2011)17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行政复议、应诉流程。二是将保密审查机制与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制定了《市监察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所有文件制定时由制作部门认定信息属性以便及时公开,办公厅对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接到申请后,由监察综合室报经分管委局领导后,转业务室初审并提供答复口径,再经监察综合室审核并报批获准后予以答复。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把握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的原则,规范党政混合信息的公开,加强对此类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建设。四是开展公文备案,按时统计汇总数据,各部门公文类信息及时到信息公开负责部门备案,按季度向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市档案局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三)畅通公开渠道,利民便民查阅
市监察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申请。一是以上海纪检监察网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专栏,委托东方网作专业维护和管理,及时受理申请,更新内容,同时强化网络安全的保障维护。二是在上海图书馆和市档案馆专门设立了公共查阅点,及时向图书馆和档案馆移交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三是本机关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每周固定时间,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申请。四是运用海上清风政务微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同时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监察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在上海纪检监察网、市图书馆公共查阅室、市档案馆等供市民查询,努力满足市民获取和利用监察信息的需求。2012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内容为2012年上海市行政监察工作的具体安排;市纠风室开展夏令行动特别访谈节目及2012年下半年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的安排。采取了多元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上海纪检监察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布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为方便公众查阅,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行了优化,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入口,并将最新公布信息放在醒目位置。二是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目录和电子全文、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市民在市档案馆查阅监察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机关设立公众查阅室,接待市民查阅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及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监察局设立专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和信箱。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的有25件,通过《上海纪检监察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络提交的电子邮件申请有6件,均已在规定答复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答复完毕。答复口径体现了准确、规范、合理的要求,体现了公开导向和便民服务,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公众关注的主要涉及到预防腐败局、行政监察工作具体职能等方面,以及涉及信访的相关法规文件。
2012年,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数5件,行政复议被纠错数和行政诉讼数均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1次,其中当面咨询接待8次,咨询电话接听12次,网上咨询1次。
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访问量为696526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由高到低的栏目依次是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