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2013年03月25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有关公安处(局):
为了统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2011]93号)以及《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DB31/T545-2011)要求,市局对本市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逐一予以梳理,编写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并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办事指南》是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审批的具体指引。市局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办事指南》,行政相对人以《办事指南》为依据申请行政审批,行政机关应予受理,并严格按照《办事指南》中规定的工作规范和程序进行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素如有变化的,请各单位及时根据实施行政审批动态管理需要,对《办事指南》内容提出调整意见,报市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办)审核后予以调整。非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办事指南》。
请各单位至市局法制办主页电子文档。执行中遇有问题,请与市局法制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