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保委印发201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2013年03月25日
沪青保办〔2013〕3号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青保委委员单位,各区县青保委:
现将《201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区县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201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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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建成具有上海特点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建设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维权机制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四位一体教育保护、预防犯罪机制建设,不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一、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体系
(一)启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工作。要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实际需求,开展立法调研,调整或新增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安全成长保障水平。
(二)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区县要严格执行校车许可制度,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校车的准入和日常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完成校车安全性能检测和校车标牌发放工作,继续加强路面交通执法,坚决制止校车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对所提供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管理,提高校车服务水平。各校车使用学校要继续完善校车日常管理措施,防止校车或校车驾驶人带病上路。9月1日起,本市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所有校车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
(三)继续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各区县要逐校检查学校安全管理代表配备和安全管理手册使用情况,督促整改不符合强制性地方标准的行为。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监控平台建设,建立教育、公安,市、区、校联通联动联防、多元多层监管机制,确保校园技防有效性。开展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的寝室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情况的排摸。完成第二轮校园风险勘查和整改工作。开展2012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继续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防范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和条块联动制度。综治、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要依据本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指导乡镇、社区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的日常监管,积极保障看护点儿童安全。
(五)依法处理涉校纠纷。探索建立基层司法、公安、青保和教育等部门共同处置学生伤害事故等涉校纠纷就近、公正、及时化解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维权机制与维稳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不断健全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实践体系
(一)全面实施《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确保安全教育课时和师资配备,立足安全教育针对性和生活性要求,充分利用小学低、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四册《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范,养成安全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二)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开展幸福生活安全文化创意大赛。市文明办、市教委、市青保委要做好大赛的组织指导,市公安治安、交通、消防和气象等部门要提供专业支持,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学生以及家长、教师和参与此项活动,通过大赛这一载体,学习、掌握和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校园、家庭和社会的安全文化氛围。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网上知识竞赛和现场技能展示活动。
(三)加强铁路沿线中小学安全教育。开展铁路沿线中小学知路、爱路、护路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充分发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爱路护路宣传活动。加强对来沪人员及子女、居住在铁路沿线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预防各类影响铁路安全运营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加强校园周边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
(一)继续加强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管理。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总结交流校外治安辅导员先进工作经验,完善学校周边特殊人群的排摸管理,加强校园保安队伍管理,会同教育部门完成校园技防监控平台建设工作。要继续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加大校园周边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各中小学要组建由学生家长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共同做好护校工作。公安、工商、卫生、市容监察等部门要联合治理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停车、乱占路等顽症。出台在小学、幼儿园门口设置平安志愿者值日岗新举措。
(二)继续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要继续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核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学习用品、玩具等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无证网吧整治工作,遏制无证网吧回潮现象。继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的不良广告。
(三)继续加强学校周边市容环境管理。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的管理原则,不断***学校周边乱设摊等顽症。继续将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示范街镇和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创建体系,接受市民满意度测评。继续做好春秋两季开学阶段的专项整治和绿色护考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水平。启动新一轮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继续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网吧、酒吧、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网络信息的监管。依法查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依法做好涉及未成年人读物和网络游戏的出版、发行前置审批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格查处传播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淫秽、色情、暴力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完善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读物的环保测试,为中小学生打造柔版绿色教科书。
(五)继续开展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指导。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加强绿色悦读品牌建设,提供免费、高效、绿色的资讯空间。继续组织作家到校园、到社区开展面对面读书指导工作。鼓励作家多创作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文广影视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影视作品的创作与放映,继续加强面向未成年人文艺节目的监管,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继续做好关爱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一)继续做好困境家庭未成年人维权关爱工作。各级青保组织要继续发挥楼组青保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了解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刑释解教家庭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主动开展维权关爱。各区县和街道乡镇要发动社会力量努力构建困境家庭未成年群体帮扶服务机制,完善对未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未成年人教育引导机制,安排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托专业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强染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转化工作。
(二)继续做好助学助医工作。民政部门要积极维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孤残儿童康复水平,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回归家庭等机制。共青团组织要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不断推进12355工作项目实施。开展对非沪籍未成年人的排摸,保障他们入学、就医等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工作。卫生部门要继续探索完善适合本市实际的医教结合工作模式。继续做好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直报工作,提高直报的覆盖面和质量。继续做好本市未成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深化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工作。
(四)继续加强工读教育。举办第十届工读教育论坛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成长,第十届拥抱明天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工读学校教师培训和帮困助学工作。
(五)继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针对中小学生身心特点,深入研究学校开展合成毒品预防教育新方法。积极探索毒品预防教育与两纲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等结合的新途径。继续开展八个一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工作。
(六)继续开展法制教育。青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文化执法等部门要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宣传。举办第五届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继续编写发行中小学生法律教育季刊《悦读法律》,开展模拟法庭和小法官网上行活动。加强专兼职青保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他们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七)不断完善预防犯罪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徐汇区检察院与中职校共建共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本市中职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机制。继续开展未成年犯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奠定最基本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基础。继续开展跨区作案未成年人的属地帮教工作。继续做好来沪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