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3年03月28日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县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概述
2012年,崇明县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崇明生态岛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以服务公众为宗旨,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提高行政效能,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了我县的财政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本部门或者本级政府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加强对基层乡镇公开工作的指导,在科目编制和数据核实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详实。充分利用社区和村(居)委现有的信息公开平台,如农民一点通、社区公示栏等公开渠道,公开群众关心的财政专项支出。
加强对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的考核。各职能部门根据近期的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实事工程,进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就业援助、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了《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工作范围、流程等做了详细规定。强化领导机构,对《条例》、《规定》出台前制定的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行了调整,重新明确了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流程。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落实到工作流程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公众的公开要求。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定期对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并撰写情况通报,通报各单位的主动公开文件数量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相关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考核目标,把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列入到政府绩效考核项目中。
通过业务培训提高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业务培训,及时把法律法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传达到基层单位。全年共组织集中培训三次,参加培训人员达到三百多人次。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重新进行了设置,对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进行了升级,方便公众通过网站获取政府信息。加强网站安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2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5条,占17.0%;政策法规类信息58条,占4.4%;规划计划类信息37条,占2.8%;业务类信息947条,占71.7%;其他类信息53条,占4.0%。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国资委制定的县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开了根据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在本乡镇落实相关政策的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等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定期公开本县农业、工业、商业等经济领域相关数据和情况分析。公开了《崇明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评估报告》,《2011年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统计报告。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公开了县级和县政府各部门财政收支预算表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崇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崇明县审计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等文件。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情况。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情况。县环保局每月公开排污费收费情况;县教育局公开了对下属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收费检查情况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在崇明政府采购网上专门公开采购的采购计划、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提供政府采购相关的资料、信息查询等服务。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具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县政府部门都公开了各自负责的行政审批程序,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资料和预受理等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提供办理状态查询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更新宅基地审批情况。县发展改革委在网站上公布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
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D6-01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堡镇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等文件。崇明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立了实事项目专栏,公开了政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还设立了征地拆迁和工程招投标等个栏目,公开本县范围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工程招投标的有关信息。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县政府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本县动迁安置房建设与安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公开了有关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等信息,全程公开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和选房结果。县教育局公开了招生计划、招生数量、就近对口入学信息和帮困助学情况,公开了《崇明县学前教育工作要点》、《崇明县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等文件。县卫生局公开了《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县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了崇明县政府补贴培训机构项目等内容,崇明政务微博不定时发布本县范围内招聘信息。
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公开了《关于加强本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通过政务微博公开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分别公开了本部门的防汛防台等工作预案。县公安局公开了重要体育赛事和高考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县环境保护局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公告。县质量技监局定期公布质量技监简报、食品安全生产简报和当季热销商品质量抽查报告,公开了本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执法情况。县安全监管局定期公布安全生产简报和事故通报,通报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
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各部门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里公开了本部门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公共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门户网站设立公共服务板块,定期更新水上和陆路交通各线路的停靠站点设置和首末班时间变动情况,提供医疗、养老、家政服务等机构的信息查询。县教育局设立了崇明县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中、小、幼等基础教育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新馆建设进展情况和运行通知。县体育局公开了《关于加强本县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开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信息。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建设交通委关于崇明县新一轮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县农委公开了《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文件。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资产的承包、收益等经营情况和拍卖通过公示栏和网站进行公开。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公开了《关于印发崇明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崇明县户籍人员计划生育居住地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了2011年度各乡镇计生工作考核结果。各乡镇公开了本地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有关信息。
抢险救灾、优扶、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县民政局公开了中央财政专项优抚救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公开了退伍士兵相关优抚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开了农村救济、救灾、优抚等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增加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本县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政府门户网站。本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板块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信息公开板块为各个部门开辟了专属公开栏。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点。目前本县在县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公共查阅点,配备了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三是政府公报。除了每季度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公报外,在邮局、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提供免费取阅的纸质文本,免费向乡镇、村、居委发放。四是其他渠道。通过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崇明报》、电视台等载体,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县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其中当面申请25件,网上申请10件,信函申请5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32%是涉及房屋征收信息,约23%是涉及集体资产信息,约17%是涉及社会保障信息,其余是涉及集体土地承包、国有资产等方面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8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86件,剩余1件申请在《条例》和《规定》要求的答复期限内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8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8件,占55.8%,主要涉及有关征地、公司成立的政府批文和重点地区土地使用规划等信息。其他情况38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0件,占总数的13.8%;信息不存在6件,占总数的7.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8件,占总数的13.8%;申请内容不明确10件,占总数的17.2%;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3.4%;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3.4%。
本县依据《条例》和《规定》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填写申请提供指导。对于要求获取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申请,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申请人提供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县2009年办理了信息公开收费许可证,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有关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收费。2012年依申请公开收费总额11.6元,其中检索费10元,复印费1.6元。没有发生依申请收费减免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内容不服,没有发生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有瑕疵的案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本年度没有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县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4次,咨询电话接听50次,当面咨询接待28次,网上咨询26次。本单位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6886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征地拆迁、实事项目、政府采购、市民办事、工程招标。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县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不能适应日益提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些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有待完善。下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常态管理。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定期通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督察机制,重点加强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重要载体的日常检查。对已经形成公开惯例的政府信息加强后续的更新维护,加强工作的连续性。根据部门特点,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对各部门掌握的信息公开进行梳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
二、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领导作用,适时召开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在全县政府机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不定期抽查部门和乡镇落实工作制度的情况,并在每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中予以反映。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配备,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联系网络。举办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加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加快知识更新,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相一致。
四、提升服务效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和设备维护,提升网站的用户体验效果。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时效性强、互动效果好的特点,加大政务微博的信息推送力度。加强公共查阅点触摸屏设备的维护,适时增加新的查阅点。在学校、幼儿园、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推行信息公开,围绕公众关心的收费、质量、服务等信息编制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岗位职能、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320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31.6%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320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8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197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8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5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52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86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45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3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6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8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2 |
8.不予公开总数 | 2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1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1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4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5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8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68862 |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4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11.6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1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1.6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20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8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1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18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18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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