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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3年03月28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2013年2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www.shfda.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3356095。

  专有名词解释

  抽检。在本文中是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对食品药品抽取样本进行科学检验,以判定其是否合格的一种监管手段。

  GMP。GMP是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中文译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也是新建和改建医药企业的依据。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配备有2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8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2012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服务,有效服务于日常各项监管工作、服务于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修订下发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程序,细化了操作方法,有力规范了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新闻宣传、监管公示、培训指导,努力向相关企业、公众传递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政策和知识信息。规范公开了政府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等基本信息。主动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处理结果、日常监管工作有关信息。同时,根据申请人要求,受理了46件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进行了检索搜集,鉴别了公开性质,规范进行了答复,除1件行政复议未受到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

  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媒体、行政审批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加强信息交流,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全面发挥政府信息的宣传指导作用,促进公众、企业、监管部门共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包括区县分局和直属单位)累计主动发布服务性信息1.2万余条,包括各类审批和认证信息提示、各类执法文书、检验检测报告、一般性通知、各类表单等。其中主动公开公文88件,各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编制发布了2012年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和《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综合介绍了我局整体工作情况和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工作情况。依法在网上征求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并依法发布。全年,局网站网页总流量累计达1960余万(页次),月平均163余万次(页次),较2011年增加约18%。

  (一)关注公众需求,加大公开力度

  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妥善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重大事件,就火锅底料、铬胶囊等事件等向公众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帮助大众科学认识事件本质,避免不必要恐慌,以控制和防范安全风险。通过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每天在地铁、公交上播出细菌性食物中毒动态指数、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公益广告,不断提升公众的健康消费理念。全年专题发布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11期。及时发布食品药品产品召回信息和重点案件查处的阶段性结论信息,联手公安部门多次发布重点打击的大案要案情况,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有7项规章文件在局门户网站上开展了网上征集意见,共有15673人次参与,网上系统平台上收到35个回复。同时,组织了多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尽力确保社会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准确理解。

  (二)整合内部资源,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融合局系统各项信息资源,继续做好本局工作《年报》、《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的编制工作,定期及时发布。依托我局业务受理窗口和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渠道。组织编印了谨防健康陷阱等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单片和宣传用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与市教委合作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依托区县社区学院和200多个街道、乡镇的社区学校开展让我们吃得更放心宣教活动。规范受理窗口和网上咨询问答,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在新浪、腾讯、新民网等开设上海食药监微博,形成了政务微博群,通过及时与网民互动,传达监管动态信息、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并答疑解惑(新浪微博粉丝已达50多万)。与《家庭用药》、《食品与生活》等杂志合作,每期专门开辟专栏,专题追踪讨论食品药品热点事件,提出理性权威科学观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食品与生活》指定合作媒体每季度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评价报告》。与纪实频道合作,制作20余集科普宣传短片,在《科技密码》滚动播出。

  (三)稳步推进,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推行实施本局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公共财政资金管理》课题在国家食药监局列入应用课题并验收通过,获得良好评价。在此基础上,及时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于2012年4月主动公开了我局预算编制说明、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接受公众监督。加大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发布监管信息公告,定期发布食品药品抽检通报、公告,累计发布20余期。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开展了执法案卷专项检查,提高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案卷的质量,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申请公开,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实施重点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完善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

  (四)强化建设,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

  依托局信息化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拓宽提升网上办事的范围,提升信息公开栏目和各项信息专栏的建设水平。全年,局网站首页日均访问0.41万(人次),较2011年增加10.81%,全部网页浏览日均5.37万(页次),较2011年增加0.82万(页次),增加18.02%,总流量累计达1960余万(页次)。完善了行政审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在局政务网站实现了多个新功能,如:网上办理申请事项的维护、导航菜单的维护、许可申请大厅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办理权限维护、外网申请信息接收管理、行政监察平台、反馈查询平台、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统一服务接口等。在门户网站上提供的办事事项112项,100%实现了在线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开通了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查询栏目,社会公众可实时通过网站查询到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获得笑脸、平脸、哭脸等监管信息,并可根据店名和地址对店家进行搜索。开设了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工作等专栏,加强了相关政策解读、指导。

  (五)强化培训,提升企业责任意识

  建立了食品药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与食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详细分析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生产控制技术和产品质量管理经验,指导强化药品行业各环节规范管理要求,强化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按规程操作的能力。2012年,全市各相关部门共组织专题培训数千场次,培训有关人员数十万人次,单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发布公文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项,较去年的19件增加约142%,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28件;免予公开3件,非本部门信息2件,受到1起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维持原行为;未受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各项申请中,涉及食品或保健食品领域的16个,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领域的10个,涉及财务、制度等综合领域的12个。有6个申请涉及投诉举报事项,约占总量的13%。全年,通过12331举报投诉受理渠道,接待来信来访来电4万余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领域信息知识咨询的2.7万余件,均妥善答复。对网站上局长信箱、监督投诉和咨询栏目上收到的各类信息都派设专职人员及时解答,扩充了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

  随着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相关领域的申请公开数量也不断增加。我局高度重视,坚持规范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程度的研判,全力服务申请人。对免于公开的案例,均专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案例,均向申请人说明其应申请的对象,并提供了与其申请信息相关的业务知识、信息服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共1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财政支出从日常办公经费中支出,新闻宣传活动及资料印刷等费用另列入宣传等其他经费预算项目。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本年度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材料等成本费用。

  六、加强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

  2012年,我局修订了局系统多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本系统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同时,抓好信息报送和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共享水平,促进本系统信息公开程度及效能提高。

  (一)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深入研究研讨,修订完善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各单位(部门)职责,细化了公开范围,严格了保密审核要求,参照国际模式,创新性地采取了对部分公开信息进行遮蔽技术处理,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标准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编制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流程和要求。建立了局网站信息编辑部、局政务信息编辑部,加强人员投入,加强技术支持,提升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电子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

  进一步加强与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沟通,主动协调,确保统一工作原则、统一办事标准,维护政府部门公信。积极配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的政府间共享和应用。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与市法人库、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将食药监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信息纳入共享系统,定期提供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监督信息、抽检信息、巡检抽查等工作信息。

  (三)加强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

  与政风行风测评相结合,依托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对局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察监督。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通过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实时督查行政审批系统办理及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各部门进行整改,全系统实现了审批办理、流程公开零超时。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作为三公部门,我局受到公众关注,需要鉴别管理的信息量大,但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均为兼职干部。因此,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难以做到即时更新,有时存在与实际工作状态及公众、企业的要求未能完全对应的情况。对系统内各单位指导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有待完善。此外,由于监管执法的敏感性,为避免造成申诫罚的二次处罚效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有关原则亟待进一步研究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加强人员配备,提高信息公开和发布更新的及时性。改进依申请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式,并结合网站改版工作,加强技术手段,提高查询效率。

  2、加大研究力度,推进监管执法类信息公开。深入研判执法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依法稳步推进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同时,加强与申请人、利益相关人的沟通,解释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完成审核程序,尽可能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

  3、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检查。对局系统下属单位加强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指导,组织相关工作培训,并加强督促检查,更好地服务公众和行政相对人。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稳步推进,总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民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加了解、理解,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认识更加充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得到全面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市食药监系统将继续大力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针对性,积极向公众提供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以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赢得广泛的支持,树立和巩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政府公信力。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共有附表五张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数量(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48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2483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因统计方式改变,不予计入)


  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标 数量(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46
本年度申请总数 4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4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8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8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3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3
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2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
9.其他 0

  附表3咨询情况

指标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条) 12483
网上咨询数(人次) 未统计
现场接待人数(人次) 合计约4万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人次)  

  附表4申诉情况

指标 数量(件)
行政复议数 1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5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指标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元)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人) 28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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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4:11:05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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