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印发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保障群众安全就医工作方案2013年04月27日
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保障群众安全就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综治办、公安分(县)局、法院、检察院、人口计生委、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市委、市政府已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保障群众安全就医列为2013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之一。为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好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无证行医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依据有关规定和市综治办《关于印发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保障群众安全就医工作方案
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力度,积极采取多种防范措施,有力遏制了无证行医行为的发生,无证行医综合治理机制初步形成。与此同时,无证行医滋生的空间和土壤依然存在,无证行医违法形式更加隐蔽、日益多样并且流动性、欺骗性增强,涉嫌无证行医致伤致死事件仍时有发生,给群众带来经济和健康双重损失,本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无证行医行为的社会管理和综合防治。
一、工作目标
严厉查处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有组织的无证行医行为,落实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和考核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一是推动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各区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摸清辖区无证行医基本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强化辖区对无证行医的发现机制,积极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街道(乡镇)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守土有责。二是要严格落实部门职责。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卫生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二)疏堵结合,打防并举
一是要研究、采取多渠道的防范措施。针对辖区内无证行医基本情况,研究通过完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强化租赁房屋监管、严格管控无证行医人员购买药品或医疗器械来源、加强对群众安全就医宣传、加强对相关违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政策宣传等方式,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实事项目的效果。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要在全面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的基础上,针对以下内容强化整治力度:以所谓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名义开展的无证行医活动;以保护隐私为诱饵的无证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和以胎儿性别选择为目的的非法B超检查及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证输液治疗、无证儿科等;以所谓中医养生保健的名义开展的无证行医活动;以开展生活美容为幌子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以所谓义诊、科普讲座、健康体检等名义开展的无证行医活动;媒体曝光发现的涉嫌无证行医点。
(三)立足长效,提高效果
当前,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正处于一个关键阶段。经过对无证行医多年的整治,为此项工作的纵深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多年来开展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做法和经验,特别是纳入开展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以来的有效措施,加强对无证行医社会因素分析和社会管理机制研究,不断消除滋生无证行医违法行为的社会环境氛围,巩固和提高实事项目的效果。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季度:组织部署阶段。召开实事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和部署工作任务。各区县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纳入街道乡镇绩效考评体系。
(二)第二季度:重点整治阶段。各区县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三)第三季度:巩固提高阶段。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区县开展抽查,推进实事项目向纵深发展。
(四)第四季度:总结评估阶段。对各区县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梳理、总结相关部门、区县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和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措施。
四、信息上报
(一)各区县卫生局请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相应总结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本市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请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处,张震巍,22121607,22121611(传真)Email:zhangzhenwei@smh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