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公告201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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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鉴于部分考生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我们充分考虑考生的要求和意向,经财政部同意,本市定于5月12日9:30至5月13日24:00继续接受网上报名和缴费,过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初、中级报名系统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报名要求和注册事项等,请查阅《关于本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3]22号)及《上海市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问答》。其中,补报名事宜,按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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