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印发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3年07月09日
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20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我局将按照2013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局工作实际,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夯实相关各项基础工作。
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一)继续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年度计划建设计划、开竣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配后管理、退出情况等信息。加强廉租住房政策标准调整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放宽的信息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尊重民意。(保障处、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宅中心、各区县局)
(二)及时准确发布房地产市场政策信息
继续做好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好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市场信息等专栏和962269房地产交易登记服务热线统一政策解答的信息公开作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信息。(市场监管处、市交易中心)
(三)深化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相关政策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新制定的非居住房屋征收和补偿的相关政策,继续要求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地块实行结果全公开、过程全透明,将建筑面积、补偿方案、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等信息在征收范围内全部上墙公示。同时通过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在新开的房屋征收地块上推行电子协议签约模式,征收地块内居民随时查阅补偿结果和签约动态。(征收处、各区县局)
(四)落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市级预算单位要主动公开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经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以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的原则,继续通过局网站相关栏目及时公开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计财处)
(五)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党政混合信息,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需制作党政混合信息的,应在发文前确定其公开属性。(办公室)
(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利用
根据市政府推进全市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逐步增加向社会开放的政府信息资源,提高政府信息服务水平。(办公室、科教处)
(七)推进信用信息公开
按照《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相关目标任务,推进信用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健全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机制,启动《上海市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办公室、科教处、局档案中心)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级
进一步加强受理窗口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畅通受理渠道。在受理窗口迁移过程中,确保受理工作的连续性,方便群众申请。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局档案中心)
加强与申请人沟通,选择部分事项与业务处室共同接洽,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答复公开率,满足群众知情权。对于群众需求集中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局档案中心、相关业务处室)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规定,规范市民当面、来函、网络以及相关部门转办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把好答复意见复审关。进一步增强答复的规范性,提高答复水平,努力降低纠错率。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中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面上工作。(局档案中心、相关业务处室、法规处)
(三)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关业务处室)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优化网站平台
以上海房管网为主要公开渠道,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优化栏目设置,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优化完善信息搜索引擎功能,丰富门户网站内容。拓展网站互动功能,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网上咨询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公室、局档案中心)
(二)完善政务微博
积极发挥局政务微博房可圆的公开作用,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用水平。利用政务微博优势特点,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新闻、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等热点信息。增强服务性、时效性、互动性,扩大权威信息影响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办公室、市房科院)
(三)拓展公开渠道
切实利用好各类媒体,充分发挥962269、962121服务热线和各类受理服务窗口作用,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办公室、市交易中心、市物业中心、局档案中心)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健全公文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强化公文备案工作。启动《条例》施行前政府文件梳理工作,按规定予以解密、公开或重新定密。(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局档案中心)
(二)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情况汇总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和《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规范》等要求,按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统计、报送工作。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等移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局档案中心)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保障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加强教育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按要求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组织的相关培训,适时组织系统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案例分析、座谈交流,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办公室、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局档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