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市医务工会等关于授予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等44家医疗机构上海市首批
各区县卫生局、有关大学、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市政府《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年)》和《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的要求,本市于2004年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医疗机构”活动。
经各医疗机构积极申报,区县创建活动小组认真初审,市创建活动小组抽查复审,现决定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等44家医疗机构授予上海市首批“无烟医疗机构”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卢湾区东南医院
南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金山区中心医院枫泾分院
松江区妇幼保健院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杨浦区市东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普陀区中心医院
第五人民医院
静安区中心医院
宝山区宝山中心医院
徐汇区中心医院
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
奉贤区中心医院
黄浦区南京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卢湾区淮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嘉定区安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嘉定区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汇区大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闸北区临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闸北区芷江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松江区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高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浦区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浦区青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虹口区广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闵行区莘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静安区南京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宝山区泗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汇区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明县新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宁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宁区周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奉贤区青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希望获得“无烟医疗机构”称号的单位继续做好控烟工作,接受两年一次的核查,并在公开场所悬挂“无烟医疗机构”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医务工会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一日